2013年1月1日起,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》(后簡稱《通則》)將正式實施。
《通則》規定,在食品預包裝上,營養標簽必須明確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(“4+1”)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,“4”是指核心營養素,即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鈉,“1”是指能量。記者近日走訪市內好又多、華潤萬家、百佳等大型超市發現,雖然《通則》仍未正式執行,但是市面上的大部分食品預包裝均有營養標簽,“4+1”已“上崗”。特別是國內一些較大的知名品牌的食品,在包裝上已經明顯能夠找到清晰的營養標簽。
記者在百佳、家樂福等大型超市發現,大部分的薯片、方便面、餅干、速凍餃子、牛奶、糖果都按照將要執行的《通則》標有“4+1”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,有些食品還標有其他成分的含量,像鈣、維生素、飽和脂肪,反式脂肪酸等。像某品牌的巧克力包裝袋上,“營養成分表”一欄除了列出能量(2269kj)、蛋白質(5.1g)、脂肪(33.7g)、碳水化合物(59.8個)、鈉(15mg)外,還標注了飽和脂肪(19.9g)、反式脂肪(0g)。多數產品的營養成分表以100克為單位,部分食品在本身產品含量比較少的,則營養成分表以其他重量為單位。
在貨架上的產品,只有少數品牌的食品沒有標示營養成分表,記者發現,果肉果凍和醬油、醋等醬料類產品上,也可找到營養成分表。除了“4+1”的營養信息,不少營養標簽中對“低糖、低鹽、高鈣、高蛋白、富含維生素的”或者“人造奶油類、反式脂肪”等,都有特別標注。